2008年4月23日

錢包不見了

  今天中午要吃飯的時候,赫然發現我的錢包怎麼不在包包裡。外套和褲子的口袋也沒有。該不會我放在宿舍吧!於是我又跑回宿舍,翻了半天,大包小包都找過了,書桌抽屜也找過了,就是沒找到。昨天晚上回來還有看到的啊!完全想不出來我到底會掉在哪裡,早上不過就去了社團,再去上課,害我都不確定到底有沒有帶錢包出來。正在努力恢復記憶的時候,舍監叔叔就打電話過來跟我說有人撿到我的錢包。哇!那麼有效率啊!還沒報遺失的也能被找到。可能是掉在路上吧!走路也會掉錢包,我真的有癡呆的傾向了。

  心裡正覺得高興,終於可以吃午餐了。結果,錢當然是不見了。也還好啦!一千多而已,但還是有點小難過,這樣我又要再跑出去領一次錢(哈哈!我就是這麼懶)。不過證件沒丟,信用卡也沒被刷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。我人也好好的,也沒什麼好難過的。仔細想想,我這學期到現在,扣掉電腦的錢,不過領了四千五吧!省下的那一千多,也許可以夠我活一個月,但那些錢遲早都是要花的,自己看著那一千多也沒有特別的快樂,那只是基本需求罷了。可是拿那一千多的人,也許是真的需要那些錢,也許那些錢可以夠他活兩個月,不然至少也夠他活一個多禮拜。如果程度由小到大用一分到十分來表示,那個人撿到了意外之財,可能一個多禮拜都有著十分的快樂,我只用了半小時的一分難過去換,這樣何嘗不是有價值的事?你不能證明誰的快樂是比較值得的。當作是做善事吧!不要想太多。

沒有留言: